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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日期:2008-04-28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陆丰核电环评公众参与1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14号令)的要求,核电站建设在厂址选择、设计、首次装料和退役四个阶段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目前处于厂址选择阶段,选址阶段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论证厂址的适宜性。依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项目应开展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为“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地处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以南约8km的田尾山,厂址西距汕尾市约46km,西北距陆丰市约25km,东北距汕头市潮阳区约78km。厂址北距深汕高速公路24km,水陆交通均比较便利。厂址地理位置见图一。厂址区地形属半岛地形,厂址位于半岛的最南端,面临南海,厂址场地西南高东北低,地形起伏较大,厂址所在山体为田尾山,山顶高程最高为134.0m,核电站规划范围内场地自然地形标高2.6m~72.3m,均为荒地、山地和部分防风林地。
  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的场地布置在西田尾山东南侧的山脚,向东扩建,二期和三期工程的场地规划布置在东田尾山北侧,开山填海,形成厂区场地。厂区用地面积为150公顷,其中陆地100公顷, 海域50公顷。距离厂址最近的村庄为西湖村,处于厂区征地范围内,截至2003年底,有人口445人,未来需要拆迁安置。
  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拟建设两台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自主开发CPR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额定功率1080MWe/台,建成后效果图如图二所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27层
联系人:陈长瑜
联系电话:83699240  传真:83671040
电子邮件:chenchangyu@cgnpc.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赵峰
联系电话:0512-68602912;13616203211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zhaofeng@cgnpc.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核电站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站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根据陆丰核电站厂址周围的陆域和海域环境资料,结合参考电站设计参数、源项以及处理能力,对陆丰核电站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预评价,通过陆丰核电站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陆丰核电站厂址的适宜性,并对陆丰核电站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核电及陆丰核电项目的了解程度;
  陆丰核电站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和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陆丰核电站建设所持的态度;
  公众对陆丰核电站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陆丰核电站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返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参加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图一 陆丰核电站地理位置示意图


图二 陆丰核电站核电站建成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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