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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警方通报陆丰“7·19”重大交通事故案

日期:2011-08-08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新快报讯 记者 林良田 实习生 陈慧敏 报道 昨晚,汕尾警方通报称,陆丰市河西镇“7·19”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至7月21日下午,该事故肇事嫌疑人陈凯昕(男,32岁,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被羁押。

  经审查,陈初步供认了事发时驾驶N·KX777轿车(即悬挂粤N15A16号过户临时号牌的肇事车),沿324国道行至河西镇香校路段时,为避让迎面而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而越过对面车道碰撞迎面开来的粤BG5G60号白色吉利轿车的肇事事实。

  目前,陆丰警方已对陈凯昕实施刑事拘留,办案人员正依照法律程序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警察车主深夜投案?

  新快报讯 记者 林良田 实习生 陈慧敏 报道 车祸发生后,肇事车主陈凯昕身为警察玩起了失踪,两天来下落不明,警方也多次上门劝说。昨天,新快报记者获悉,迫于警方追捕和舆论压力,前晚,陈凯昕在家人的陪同下现身来到陆丰公安交警部门,协助警方调查。

  据了解,此事在陆丰引起极大的轰动,不少市民表示陈凯昕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性质更为恶劣,而且此事还存在一个更大的疑问,就是事发后是否有人欲“顶案”。事发次日的采访中,记者也从一名办案民警了解到,20日下午曾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但此投案者与车主并非为同一人。不过当晚,当地公安部门已否认了这一说法。

  不过此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当地有消息传言,陈凯昕多名亲属在当地做官,当晚事故发生后,陈拨打电话召来一辆车将其载走,离开了现场躲在他处,根据其留在车内的警服和警官证,交警、公安均联系陈凯昕,但他否认了自己为肇事司机,并表示是朋友驾驶了其车辆。之后就出现一名男子欲“投案自首”一幕,不过由于车祸造成了一对母子身亡,加之肇事车辆内留有血迹,责任重大,这名男子又不敢了。此说法,记者未从当地公安部门获得证实。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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