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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毒贩“保护伞”陈宇铿下周佛山受审

日期:2015-06-25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 黄志庆报道 昨日上午,佛山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史某钦等三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其中史某钦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了解,今年1-6月,佛山市毒品犯罪数量同比有所上升,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对此,佛山中院透露,毒品一直与重刑相伴,如某贩毒案中,7名被告人就有5人被判处死刑。

       记者同时了解到,备受社会关注的汕尾陆丰涉毒系列案件均在佛山中院审理,充当毒贩“保护伞”的汕尾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将于下周在佛山中院开审。

      不知同伙被抓

      毒贩凌晨交易被抓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17日,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某宾馆205房抓获李某财,并从其携带的挎包中起获毒品一批。李某财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协助抓捕其上家史某钦,并联系史某钦购买两千克甲基苯丙胺。翌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上述宾馆301房楼梯间抓获前来交易的史某钦,从史某钦处起获高纯度的甲基苯丙胺200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60.97克、自制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4发。

      法院认为,史某钦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陆丰涉毒系列案

      均在佛山中院审理

      佛山中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佛山中院共受理涉毒犯罪类一审案件36件、二审案件123件,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毒品犯罪一直与重刑相伴。在今年1月佛山中院审结的一宗贩卖毒品案件中,7名被告人中有5人被判处死刑。


      “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佛山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彭杰荣透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备受社会关注的汕尾陆丰涉毒系列案件均在佛山中院审理。“相关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法院将会加快审理进度,并会适时公布有关案情和审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彭杰荣说。而记者了解到,汕尾陆丰涉毒系列案件中,备受关注的充当毒贩“保护伞”的陈宇铿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将于6月30日在佛山中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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