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碣石镇 实行“七定”优化农村干部队伍

日期:2007-05-01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陆丰碣石镇根据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对各村(社区)干部实行定编制、定人员、定职务、定责任、定报酬、定考核、定奖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镇党委抓住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改选的机会,深入各村(社区)对干部进行核编,结合实际定编制、定人员,把思想表现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列入定编对象,对长期不上班、工作表现差的10多名干部给予免职或停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提拔任用。通过核编,全镇41个村(社区)共定出编制干部296名,其中聘用干部38名,较好地优化了基层干部队伍。与此同时,镇党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职务与责任挂钩起来,并对镇定编的296名村(社区)干部按职务高低分五个等次落实工资待遇,由镇政府财会发给。该镇还对其实行定考核、定奖罚,做到层层考核,奖罚分明。先后对在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中两名工作不力的村聘用干部建议解聘,对1名村党支部副书记予以免职,对1名村委会副主任建议罢免,以此增强村(社区)定编干部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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