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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12-06”命案告破疑犯李某轻被抓获归案

日期:2014-12-29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近日,海丰县公安局干警经四个昼夜的连续作战,成功破获海城镇
“2014•12•06”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作案凶器匕首1把及嫌疑人作案时所着衣物。

  12月6日下午4时许,海城镇北门五巷某发廊员工李某梅(女,39岁,四川省人)被人杀死在发廊房内。经初步调查走访,案发当天下午4时许,到北门五巷发廊找受害人李某梅的是一名年约40多岁、身高约170cm、中等偏瘦身材、上身着白色西装、下身着黑色裤、穿黑色皮鞋、操本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据此,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对案发现场周围开展进一步调查走访,发现当天下午3时51分有一身穿白衣黑裤中年男子进入巷口,走向该发廊,又于4时09分从发廊方向走出巷口,去向不明。经该发廊老板马某某辨认,确认该男子就是到发廊找受害人李某梅的中年男子。

  经缜密侦查,12月6日晚,办案人员获悉:该名中年男子于案发后搭乘三轮车离开现场前往附城卫生院门诊部包扎受伤右手小指部,且该男子讲流利的本地话。于是办案人员在门诊内获取该男子相关资料。经发廊老板辨认,确认该男子与到发廊的男子为同一人。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12月9日下午,民警从走访中再次确认涉案犯罪嫌疑人是案发当日中午1时多从汕尾城区乘坐出租车前往海城的。专案组民警迅速转战城区,扩大侦查范围,开展视频排查及调查走访工作。12月10日下午,协查走访组前往红海湾公安分局东洲派出所调查,派出所反映现场中出现的白衣中年男子与该辖区劳释人员李某轻(男,45岁,东洲人)疑似,经调取李某轻照片进行辨认,确认为犯罪嫌疑人,遂展开布控和抓捕工作。12月10日晚9时许,海丰公安干警在市公安局和城区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从城区一麻将馆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轻抓获归案,并于当晚在嫌疑人李某轻租住的出租屋中缴获作案工具不锈钢单刃匕首一把、作案时犯罪嫌疑人穿着衣服一套、鞋一双。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轻对其于12月6日下午进入海城镇北门一发廊杀死李某梅并抢走现金38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轻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海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刘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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