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陆丰渔政大队将一只遭渔民误捕的海龟放归大海。
3月10日上午9时,陆丰渔政大队碣石中队执法人员在出海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粤陆渔52038号”生产船误捕了一只海龟。经认真检查,该海龟属国家水生野生二级保护动物,龟身体长约1.1米、重约90公斤,龟壳已经出现整片青苔,龟龄约有100年以上,虽然年龄已大,但外壳光滑圆润,整体呈健康状态。
该船船主打算将海龟出售,陆丰渔政大队接到报告,立即赶赴现场,登船向该船船主晓之以理,对其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并迅速用中国渔政44072号执法快艇将这只遭误捕的海龟运往碣石南吉海面,放归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