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陆丰市199家药品经营企业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如违反承诺条款,或一年内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3次以上,愿意退出药品销售市场,不再从事药品经营。
陆丰市199家药品经营企业在该市药监部门监证下,自发联合签定《药品经营承诺书》,公开向社会各界作出承诺。承诺条款其中包括“保证做好药品购进、验收、储存,杜绝假劣药品进店;保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按规定销售;保证不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保证药学人员在职在岗,指导合理用药;保证不做药品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