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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交警支队临时工谎称快速办驾驶证骗35人

日期:2014-11-24    阅读: 次   来源:    录入员:    查看全部评论

  广东新闻网广州11月21日电 (索有为林晔晗黄映珠)以自己在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司机(临时工)为幌子,谎称能够快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需交纳办理证件费用5500至8500元不等,陈某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以此为诱饵先后让35人上当受骗,涉嫌诈骗金额超过20万元。

  广东高院21日通报,汕尾市城区法院日前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某于2013年被临时聘任为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司机。2013年6月份,受害人杨某了解到陈某在交警支队上班,就问其能否帮人快速办理驾驶证。陈某某回答说可以,并告知每办一本驾驶证需要交5500元。之后,杨某的朋友们陆续托杨某将办证的钱和资料交给陈某某,让陈某某帮他们办驾驶证。至2013年8月,陈某某共收到18份办证资料,收取办证金额共99000元。由于委托其办证的大多数是外省市人员,按规定根本无法办理。陈某某就伪造驾考的假象,叫杨某通知18名办理驾驶证人员分批前往考场,或驾驶自己的车辆,或借用杨某的车辆,带着他们在科目二的考场上绕了一圈“参加考试”,并骗他们这样就可以过关了。之后,陈某某找到专门做假证的人员,做了18份假的驾驶证并交付给杨某。为防东窗事发,陈某某对杨某谎称车管所尚未将这些人员的资料录入,这些证件暂时不能够使用。

  此后,陈某某通过杨某又接收了“第二批工程”,共16人,每人6000元,共96000元。另收取同样委托办证的受害人王某某8500元。诈骗所得的金钱已被其花在日常的开销上,所剩无几。

  2014年5月,受害人李某某在深圳驾驶车辆出了事故,陈某某提供给李的驾驶证被交警扣起,并被查出该证系伪造之后,陈某某的骗局终于被揭穿。

  2014年6月2日,被告人陈某某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王某某等三十五名被害人现金共人民币203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某在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其归案后未能退出犯罪所得赃款,致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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